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  浏览次数:12

国知办发运字〔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现将《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