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设立第十四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474号)
时间: 2022-03-03 浏览次数:253 【返回】
第四七四号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广大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四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2022年3月22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日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内蒙古科技大厦1106室
联系电话:0471-4953596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维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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