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动态

以创新之力助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时间: 2022-03-24     浏览次数:226      【返回】

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绘就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十五年宏伟蓝图,在推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广大科研工作者来说,在《纲要》贯彻落实过程中,应进一步重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效益。

《纲要》强调了一个指导思想,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国。

《纲要》指明了两个阶段及其目标。其中明确,分阶段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一是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二是到2035年,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纲要》从六大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具体来看,围绕“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 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六个方面,总共部署了十八项重点任务。

长期以来,广大科研工作者一直以原始创新为追求,奋斗在科技创新的前沿及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第 一线。笔者作为其中的一员,参与并见证了煤炭开采领域的转型发展进程。经过研发团队多年科研攻关,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煤炭开采技术——无煤柱自成巷110工法和N00工法于2009年和2016年相继试验成功,解决了此前煤炭开采沿用了300多年的、属于欧美技术体系的长壁开采121工法带来的诸多问题,如煤炭资源浪费严重、安全问题突出和生态破坏严重等,实现了从根本上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针对传统钢铁材料变形能力不足导致岩体大变形灾害多发,团队自主研发了NPR新材料,其具有高恒阻、大变形、吸收能量、抗冲击“理想塑性”的特点,解决了矿山岩体大变形灾害控制难题。相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已在全国多个矿区和重点工程转化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纲要》是党中央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出发,针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当今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纲要》的引领下,广大科研人员必将更加重视科技创新,进一步开拓创新,将科技创新落在解决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需求上,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用科研工作者的力量助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者:何满潮 中国科学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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