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公示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内蒙古自治区推荐项目的通告
时间: 2021-10-27 浏览次数:215 【返回】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经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7日-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电子邮箱:nmgip2017@126.com),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个人提出提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金 虎0471-5271969
卢伟亮0471-6322593
强 健0471-662892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内蒙古自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15室
附件: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内蒙古自治区推荐项目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内蒙古科技大厦1106室
联系电话:0471-4953596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维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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