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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0-04-17     浏览次数:151      【返回】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面向我区中蒙药、生物制造、马铃薯、民族传统奶制品等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与专利导航工作,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咨询参考,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科研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与专利周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组织企业参加知识产权展览、展示活动,宣传内蒙古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专利技术成果和品牌产品;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杂志编印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能力提升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人才规模、结构和层次符合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快开展知识产权十三五总结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类型

  (一)战略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及专利导航;

  (二)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科研组织培育

  (三)知识产权宣传及展览展示活动

  (四)知识产权教育能力提升;

  (五)知识产权人才智库建设和人才培育;

  (六)知识产权十三五总结及十四五规划编制。

    三、申报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项目的单位应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2020年度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计划。

(二)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实施期满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费使用参见附件2,A3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于202042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mgips@126.com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并确保申报材料准确、规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处  强健

    联系电话:0471-6628927

    邮    箱:nmgips@126.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19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

        2.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041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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