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关于确定2021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时间: 2021-11-29 浏览次数:198 【返回】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内市监知发字〔2021〕224号)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试行)》,经企业申报、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及公示,确定内蒙古金源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2021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此次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建设期限自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金虎 0471-5271969 强健 0471-6628927
附件:2021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名单
序号 | 所属盟市 | 企业名称 |
1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金源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2 | 鄂尔多斯市 |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
3 | 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内蒙古科技大厦1106室
联系电话:0471-4953596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维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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