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法国利维知识产权公司等3家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通知
时间: 2022-05-24 浏览次数:242 【返回】
国知发运函字〔2022〕81号
法国利维知识产权公司、法国诺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北维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批准设立法国利维知识产权公司广州代表处、法国诺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美国北维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代表处。
请按照《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代表机构备案等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20日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内蒙古科技大厦1106室
联系电话:0471-4953596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维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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