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2-06-07 浏览次数:219 【返回】
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7月21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cnipa.gov.cn。
三、传真:(010)62083681。
四、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集证商标办法”)。
附件:1.《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doc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7日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内蒙古科技大厦1106室
联系电话:0471-4953596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维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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