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分享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3-04-19 浏览次数:261 【返回】
国知办函服字〔2023〕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在支撑创新发展中的效能,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定于2023年以线上方式分三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分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分享经验,服务创新”为主题,以专业分享和深度解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为抓手,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间的沟通交流和经验借鉴,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思路,丰富服务方式,构建多元化服务模式,更好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6月、9月,分三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分享活动,每次活动2小时。
定于4月21日上午9点开展首期活动。
(二)活动对象
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重要网点单位,以及其他有需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创新主体及社会公众。
(三)活动形式
采取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单位相对集中进行学习,根据实际开展线下活动。
活动直播链接和二维码如下:
http://cnipa.gensee.com/training/site/s/41179344
(四)活动内容
活动分享内容为9个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详见附件1),每期活动分享3个案例,每个案例分享后安排交流互动环节。案例分享时间不超过25分钟,交流互动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活动要求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地区活动的协调工作,认真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创新主体参加,并根据每次交流分享的主题,结合本地工作,提出交流分享的需求,收集汇总本地区各公共服务机构对开展分享活动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我局公共服务司,共同促进分享交流取得良好效果。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4月14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反馈我局公共服务司,并微信扫码加入活动联络群。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分享活动案例介绍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内蒙古科技大厦1106室
联系电话:0471-4953596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维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备案号:蒙ICP备1900262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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