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方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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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方案的函
内科发知字〔2017〕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及制定2017-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现报送至贵司,请审阅。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5月12日
内蒙古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委《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7〕20号)(下称《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及制定2017年—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结合自治区东部5盟市知识产权工作特点,特制定2017-2018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身经济发展特点和知识产权需求,通过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加大蒙东地区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自治区东部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各项能力,支撑、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和自治区“一带一路”建设。
二、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
(一)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加大对盟市地区示范、优势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新培育的示范、优势企业进行表彰。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贯彻工作,加大对蒙东地区贯标企业的培训力度,贯标人才的培育力度,健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
(二)强化对蒙东地区专利的支持
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加大对蒙东地区的支柱、特色、优势产业专利的资助力度。针对蒙东地区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试点工作,以专利清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专利展示交易、质押融资、专利维权保护等为重点,引导和推动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有效提升企业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
设立自治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担保基金,对蒙东地区专利转化和质押融资项目进行融资支持。推动蒙东地区有条件的盟市设立知识产权融资担保基金。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办好满洲里、赤峰等科技与专利技术产品交易展会。
(四)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继续推进盟市知识产权分类指导,对蒙东部分地区开展专利资源调查分析,挖掘和培育地域支柱产业专利资源。围绕煤化工、有色金属、蒙医药、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水平,建设专家院士工作站、新型研究院、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促进知识产权与信息化、工业化结合,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升级,提质增增效。
(五)开展蒙东地区对外交流与合作
推动中俄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创新园建设,加强国际创新园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建设,为中俄蒙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提供服务。加强与蒙古国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合作平台。通过开展中蒙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建设项目,探索知识产权合作的方式与路径。建立中蒙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中蒙两国之间科技与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三、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环境
(一)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通过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使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专利维权能力显著提升。强化专利行政执法,有效打击侵权假冒违法案件,提高执法效能。
(二)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依托集专利确权、用权、维权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东部盟市基层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点。进一步加强“蒙汉双语代办处”建设,为蒙古族群众申请专利提供便利。通过“进展会”、“进园区”、“进高校”、“下基层”、“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的专利宣传与培训,引导公众和企业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加强专利信息开放利用
加强蒙东地区专利信息的传播与利用工作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信息利用工作体系。对本区域企业专利信息利用情况开展实地调研,摸底信息工作总体情况。深入企业开展培训、统计分析、预警等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
(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加快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知识产权服务的模式与路径,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长效对接机制。
(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结合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际,大力加强蒙东地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人才工作的结合。继续与高校的合作,培养知识产权基础人才和专门人才。加强东部盟市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培育工作,在中小学校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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