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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版权局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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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版权局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知发规字〔2014〕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版权局:
  为贯彻《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任务部署,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版权局联合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
                                                         工商总局版权局
                                                        2014年12月31日


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任务部署,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制修订任务

1.通用基础标准。加快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术语、服务指南、服务分类、行为规范等通用基础标准的制订。

2.业务支撑标准。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设施、服务环境、服务合同、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测评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3.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推进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注册、登记、复审、无效等代理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专利代理服务质量规范、专利代理服务管理规范、商标注册代理服务规范、著作权代理服务规范等标准的出台。

4.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推进在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知识产权权属纠纷诉讼服务规范、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规范、上市并购重组中的知识产权服务规范等标准的出台。

5.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服务等标准的出台。

6.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等商用化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服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服务等服务标准的出台。

7.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政策法规咨询、管理咨询、实务咨询等知识产权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规范等标准的出台。

8.知识产权培训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培训、公共培训等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培训服务规范等标准的出台。

9.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服务平台建设、维权援助、客户咨询、信息帮扶等公共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的发展环境,加强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针对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完善运行机制

建立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联盟)、服务机构、科研机构统筹协调、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的综合协调,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规范标准计划立项、起草、审查和发布程序,做好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交流。

(三)加强经费保障

建立持续稳定的标准化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知识产权服务重要领域标准的研制、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的推广贯彻等工作。探索建立标准化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行业组织(联盟)、地方政府各类配套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投入。

(四)推进国际交流

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国际技术组织的工作动向,学习借鉴知识产权服务发达国家的标准和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活动的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国在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中的话语权。鼓励国内行业组织(联盟)、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线长面广,各有关方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学习,联合推动落实。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促进信息交流共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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